印象中賓艾佛力(Ben Affleck)執導的幾乎清一式是犯罪片,《AIR》是極少數陽光正氣的勵志傳記。既然是勵志,也離不開 underdog 打贏哥利亞的公式;而主角,是全球體育品牌霸主 Nike。 眾體育品牌中,其實 Nike 相對年輕,60 年代靠賣日本 Asics 跑鞋發圍後,憑藉王牌窩夫(Waffle)橡膠底跑鞋才在田徑場上佔有一席之地。在 80 年代初主導市場的,還是 Adidas 與 Converse 兩位老大哥,Nike屬二線品牌亦不有型,在籃球世更是 nobody(相比之下,Adidas 曾邀請 10 位頂尖 NBA 球員穿著同一款籃球鞋並直接命名 Top Ten,有夠囂張);是直至用破天荒的優厚合約(每年 50 萬代言費加史無前例的銷售分紅)令 18 歲的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回心轉意放棄 Adidas,並推出專屬 Air Jordan 球鞋才扭轉乾坤,Nike 才逐步與潮流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