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度的樂壇頒獎典禮舉行了好幾個,話題幾乎都集中在欣宜身上,談的卻不是她的音樂。然後,又是一連串的非議和八卦,年年如是,原來,我們的頒獎禮一直沒有進步過,也從來不被認同。
新一年度的樂壇頒獎典禮舉行了好幾個,話題幾乎都集中在欣宜身上,談的卻不是她的音樂。然後,又是一連串的非議和八卦,年年如是,原來,我們的頒獎禮一直沒有進步過,也從來不被認同。
說來令人難受,獎頒完了又不獲認同,搞來還有甚麼意思呢?早就有很多人說過,頒獎禮不過是一場遊戲,只是給歌手一個肯定罷了,何必認真?但至今我仍然認為,頒獎禮有其存在的意義。得獎名單就像為時代留下一個記錄,日後我們翻看這些名單,便會知道該年有過甚麼精彩的音樂。時間愈久,這份名單就愈顯得重要,可以視為一個參考。問題是,香港的樂壇頒獎典禮出了甚麼問題,認受性一直那麼低呢?是主辦方的問題,抑或是樂迷的問題?
首先我們得承認,任何一種評選方式,都沒有絕對的公平。況且,何謂公平?更應該關心的,其實是那些獎項究竟是如何選出來的。所以,不滿叱咤有甚麼意思呢?那是 903 的「專業」推介啊!是他們的喜好啊!「透明度」還很高呢。當然,喜好並非大晒,有沒有鮮明的音樂取向才更重要;903 算是有點態度(鼓勵原創、會推動獨立音樂、重視音樂個性),但近年似乎有點鬆懈了,畢竟一牽扯到商業因素,就不易作出平衡。問題也在這裡,獎頒得再「合理」都不可信了,大家都認定背後有商業上的考量。
老實說,我本來覺得以播放率作為標準也沒甚麼問題,即使有幕後操控的可能性,但歌曲的確經過大氣電波傳了出去,至少也代表了其傳播程度。而且這個計法要年頭搞到年尾,還要排十大、金銀銅,其實幾麻煩,能夠臨時作出改動的空間比其他做法都要細,要扮公平都搵過其他方式啦。
只是時代真的不同了,歌手出碟的密度大大減低,很難以 1 月到 12 月的「數據」來反映歌手真正的表現,單一專輯跨年派歌尤其蝕底。選十大歌曲尚且可透過準則來修改(譬如跨年上榜的歌也會統計完整的播放次數),但選專輯、選歌手就很尷尬,甚至搞「幕後操控」可能也會一團糟。JW、AGA 和方皓玟大概都因為這個機制,未能得到更大的表揚。
所以,某些人眼中,港台最公平,因為沒有廣告,而且口味較「傳統」,某程度上也貼近廣泛民意。問題是評選準則含糊,獎項之間又互相矛盾,十分奇怪。譬如曾經有過甚麼最佳原創歌曲獎,卻不一定是金曲十大,但明明十大都是原創啊!進步獎又是很令人摸不著頭腦,不知道是誰發明的,完全不知道標準何在,這年坤哥摘金,他真的有比過去一年進步嗎?是哪個層面呢?十優歌手也是笑話,像周柏豪明明全年無乜動靜,也無碟出,一樣有獎,頒獎禮不是檢閱過去一年的表現嗎?還是,原來有累積分數大家不知道?
香港頒獎典禮另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太重視「資歷」,不在樂壇浸淫三五年,彷彿沒有資格得大獎。2008 年方大同奪得叱咤男歌手金獎,就有很多人質疑他是否有足夠「資歷」,大家都覺得,拿這個獎要去到某個地位才行。現在回想起來,《橙月》正是方大同商業上的高峰,復古流行的音樂亦很成熟,這塊金其實摘得不遲也不早。
當時就只得商台有這個膽量(也碰巧陳奕迅主力在國語碟,古巨基的歌也不及過往突出),奇就奇在,往後他們再沒有這份勇氣了。「敬老」文化也讓真正優秀的歌曲難以獲得表揚,因為所謂一線的歌手註定有獎,陳奕迅、容祖兒,甚至李克勤,至今仍是很多頒獎禮的「膽」,無論他們推出的歌曲質素如何,獎項都必然會落到他們手上,早就留了座,試問其他歌手如何搶位?情況就如當年劉德華無間斷得獎一樣,即使他後來的歌已經沉悶無比,甚至根本不流行,頒獎禮的舞台上都少不了他。
很多人覺得,資深歌手應該要宣佈唔攞獎,這個想法又係好奇怪。只怪當年譚詠麟做壞規矩,頒獎禮沒有經歷「自然淘汰」的過程,令人覺得這是「應份」。容祖兒 11 度奪得叱咤女歌手金獎,勸她宣佈唔攞獎,「畀啲機會新人」之聲愈來愈大,個人衷心希望她不要這樣做,新人要是前輩讓位先有獎,還有甚麼意思?況且,「畀啲機會新人」不一定就好,如果容祖兒早兩年真的退下來,她這年做得不錯的《J-Pop》就無法得到應有的嘉許了。
就像台灣的金曲獎,林憶蓮的突破之作《蓋亞》橫掃多個大獎,沒有人會說「她太老了,不要跟新歌手爭啦」之類的說話,因為,這是她應得的。但在香港,一個歌手半退休了,無論他做了甚麼好音樂出來,四大頒獎禮只會視而不見、自動略過。新人、舊人,機會應該是均等的,都要看音樂的水準,除非實力相若,則提攜新秀也無不可。
除了「資歷論」,另一個較常聽到的就是「努力論」,大家都喜歡以「佢真係好努力㗎」來肯定他/她的成績。然而,樂壇頒獎典禮不是應該以「音樂為本」嗎?怎麼好像變了頒勤工獎?努力令人欣賞,但不該是獲獎與否的考慮因素。況且,怎才算「努力」?出好多歌?有很多創作?以量取勝?埋頭苦幹,花很多心機製作一張專輯,甚至一首歌的音樂人豈不是很輸蝕?
所以歌手個人獎項的標準,向來令我覺得莫名其妙。計播放率即是多少要以量取勝,計最受歡迎其實是 fans 動員能力(假設無造馬啦),計最佳指的又是甚麼?唱功?還是單一歌曲或專輯的演繹表現?
說到這裡,又回到「標準」的問題。就像大家討論一首歌曲應不應該得獎時,有時會質疑「隻歌 hit 唔 hit」,有時又話「呢隻歌好聽啲喎」,咁究竟 hit 重要還是好聽重要?又講返台灣金曲獎,其優點是評審制,得獎結果是評審團互相討論而來的,而要討論就先要有客觀的標準,這樣的「專業」推介才有較高的認受性。受不受歡迎,不是可從唱片銷量、下載或串流次數,甚至 YouTube 點擊率等數據反映出來嗎?有必要再來一次小圈子投票來獲得結果嗎?
更好笑的是,有些頒獎禮表示結果是由樂迷投票加專業評分得出來的,然而,這個做法只會令結果更唔湯唔水,而不會更全面和客觀。要是真的這樣得出結果,又怎會咁啱得咁橋分到豬肉、人人有份?這種假公平,實則是操控賽果的做法,更難令人信服。
一首歌好唔好聽很主觀,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客觀標準。正如電影,每人也有不同口味,但也可從不同的角度作評論。然而在香港,一首歌是否值得獲獎,好像仍停留在歌藝與歌詞的較量,真正的主角——音樂,往往被忽視。我們接受很平庸的音樂配上「有意義」的歌詞,卻不太留意音樂很突出,但歌詞較閒話家常的歌曲。當然,曲詞如何配合得宜,其實更加重要。
說到底,香港樂壇頒獎典禮最缺乏的就是真正專業的評選,總是訴諸情緒,沒有讓它回歸音樂本身。或者至少,像香港電影金像獎,業界的獎由業界來投選,何以樂壇就一直沒有同類型的獎?其實 CASH 舉辦的金帆獎很接近這一套,但媒體報導相當少,彷彿它不存在一樣,個人認為值得「搞大佢」。在香港流行音樂欠缺嚴謹整理的 Guidebook、已沒有真正權威的音樂傳媒時,專業的頒獎禮更顯得重要,它擔起了一個指引的作用。當年方大同拿了男歌手金獎,他首三張專輯馬上被搶購一空,G.E.M. 也是拿新人獎後,唱片銷量才有起色,很多樂迷就是那樣後知後覺。你看,明明〈女神〉和〈你是你本身的傳奇〉都是上年初的歌,卻要到今天才被廣泛討論(甚至比較),你能說頒獎典禮沒有影響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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