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帶著些微貶義,許多人談論廣東歌時都總愛指出它「詞大於曲」之本質。的而且確,歌詞在香港音樂的地位實在不低:閒來不少人都會秉承著「靠 Facebook 抒發感情才是意義」的精神,喜歡透過隱晦歌詞來表露內心的私密情感;亦有人會拿起鋼筆,把一句句寫進心坎裡的歌詞化成社交媒體上的書法字帖;甚至連業餘以至學院派的文化與文學人,不時亦都會在不同平台主動發表著林林總總的歌詞賞析和研究。 而我書寫音樂已經一年多了,雖説只是一些非樂評式的音樂隨筆,但有時聽到有人批評香港多數音樂討論都只是在講歌詞的時候,內心都總會有點兒罪疚。面對著這道「詞大於曲」的控罪,我究竟應該懺悔還是自辯? 承蒙編輯邀請,在這裡我會多寫一些有關香港音樂比較宏觀或者即時的現象觀察。而作為這個專欄的開始,我特別想先借詞大於曲之題、先用幾篇文的時間來闡述一下我心目中香港音樂的核心究竟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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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流行音樂不是「詞大於曲」,而是千「編」一律?

香港流行音樂不是「詞大於曲」,而是千「編」一律?

大概帶著些微貶義,許多人談論廣東歌時都總愛指出它「詞大於曲」之本質。的而且確,歌詞在香港音樂的地位實在不低:閒來不少人都會秉承著「靠 Facebook 抒發感情才是意義」的精神,喜歡透過隱晦歌詞來表露內心的私密情感;亦有人會拿起鋼筆,把一句句寫進心坎裡的歌詞化成社交媒體上的書法字帖;甚至連業餘以至學院派的文化與文學人,不時亦都會在不同平台主動發表著林林總總的歌詞賞析和研究。

而我書寫音樂已經一年多了,雖説只是一些非樂評式的音樂隨筆,但有時聽到有人批評香港多數音樂討論都只是在講歌詞的時候,內心都總會有點兒罪疚。面對著這道「詞大於曲」的控罪,我究竟應該懺悔還是自辯?

承蒙編輯邀請,在這裡我會多寫一些有關香港音樂比較宏觀或者即時的現象觀察。而作為這個專欄的開始,我特別想先借詞大於曲之題、先用幾篇文的時間來闡述一下我心目中香港音樂的核心究竟何在。

香港音樂 ≠ 廣東歌?

近年,indie 界流行一個講法:「我們應該以『香港音樂』而非『廣東歌』來統稱所有的本地音樂。」這固然亦有一定道理。畢竟在這個外語和純音樂創作都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的香港,實在沒有理由去以歌詞的語言來界定音樂。但我有些懷疑,這個對音樂愛好者很理所當然的講法,對於「飲住林夕歌詞奶水大」的普羅大眾而言,又是否真的這麼理所當然?

就如詞人 Wyman 在一場有關廣東歌生死的討論中提到:「如果你失戀、落住雨揸架車出去,係會聽 G-dragon 的話,噉我無嘢好講啦!」當時台下觀眾的熱烈掌聲,大概亦足以證明在許多人心目裡面:香港音樂的最大價值,始終還是在於那些最入心入肺、最能夠掀起共鳴的粵語歌詞。

結果無論偏愛音樂還是歌詞的人,周不時都會為了歌曲的靈魂所在而吵得不可開交。然而我總是發現,這些討論很多時都混淆了所謂「應然」和「實然」的問題:一方面聽慣外國音樂的人,經常都習慣借用外國樂壇的「實際」形態來定義本地音樂「應該」呈現著一個怎麼的形態;另一方面聽廣東歌大的人,又很喜歡將他們對本地樂壇的既有印象、集體回憶共冶一爐,然後藉此定義最理想的香港音樂理應依從著過去的什麼什麼模樣。

但始終實然無法推論出應然(要不然情歌就不用老是在發出「點解你要拋棄我」的求偶呼喊了)。尤其加上文化脈絡以至是華文語系與其它地方上的根本差異,若然任何人想去證明「詞大於曲」的確是香港音樂的重大缺陷的話,理應先行提出一個比起「外國歌就唔會係噉」更有力的論證。

我突然想起了香港樂壇的一首滄海遺珠:

「如果太多牛奶味,朱古力味就冇埞企。
等到朱古力味返番嚟,牛奶味又唔爭氣。」

在這首歌曲的 MV 裡面(好吧它其實是個朱古力奶廣告),代表著牛奶味的牛和「朱」古力味的豬起初勢成水火,直到後來卻突然察覺到其實大家並沒有什麼要打到你死我活的理由,於是懷著「why not both」之辯證精神,兩者最後就結合成為一團牛奶味和朱古力味都有埞企的朱古力奶。

正如這首發人深省的「indie 作品」所言,許多事物其實都並不如想像中必然存在著無法調和的內在矛盾。或許,音樂與歌詞其實亦都同樣如此?

詞大於曲,何罪之有?

以朱古力奶愛好者的身份,我決定要為「詞大於曲」之控罪提出抗辯。

但我必須澄清:我無意否認大眾的確比較疏於討論歌曲的音樂部分,亦無疑合理化香港作曲、編曲、混音、樂手甚至歌手的知名度遠低於詞人之事實。然而我認為這些現象,其實都與詞大於曲的核心命題「廣東歌對歌詞的相對重視,會導致其文化 / 藝術價值之喪失」並無直接的邏輯關係。

而我認為詞大於曲的討論之所以特別棘手,是因為這些討論往往都自帶著許多被視為理所當然、卻又未曾被仔細審視過的隱藏假設,譬如:

「音樂的本質應該以音樂為主,歌詞不過只是作為輔助而已。」

但流行音樂真的是如古典音樂般,從來都是只談音樂的麼?無論從 David Bowie 的華麗搖滾(glam rock)到 Lady Gaga 的浮誇牛肉裙、從不斷引領著時裝潮流的 Hip-Hop 文化到(自稱不幸)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的 Bob Dylan,不少被奉為經典的流行音樂往往都包含著歌詞、歌手造型、MV 甚至是政治意涵等等許多非音樂的元素。若然這個不合理的假設果真屬實的話,為何從來都沒有人批評過 John Lennon 膾炙人口的〈Imagine〉,説穿了不過只是一首詞大於曲的 piano ballad 而已?

而回歸理論層面,若然我們認同流行音樂是具有文化意涵的話,它的功能就絕不可能只是停留於純粹的感官刺激而已(當然純粹高舉音樂性的作品亦無不可)。譬如歌曲能夠記錄個體的故事和情感、能夠成為一種介入時代和批判社會的方法、能夠透過共鳴帶來鼓勵和陪伴⋯⋯而這些具體的意義,往往都是非常難以單靠音樂就足以向廣泛的受眾具體表達出來的。

正如 Wyman 所言,失戀的人鍾意聽失戀歌,大概就是同樣的道理。

「歌詞的完整性越高,會導致歌曲的音樂性大打折扣。」

必須承認這個假設偶爾亦都有一些道理。尤其聽著近年 Juno 「講故事」式的歌曲、看著例如〈困獸.28〉幾近散文級的七百字歌詞,我心底亦會不禁納悶:為了擴闊詞人的發揮空間而犧牲了旋律的深刻,值得嗎?

但我並不同意兩者之間「必然」存在著此消彼長的內在矛盾——若然把握得宜的話,我反而認為歌詞和音樂其實存在著許多可以互相昇華的空間。譬如同樣來自 Juno、收錄在《問世 Evil Is a Point of View》的〈孽〉,蔡德才就透過了 synth drone 式的電子噪音、充滿東方色彩與不協調感的二胡、A Cappella 和音三種音樂元素逐層逐層的遞進,巧妙地將林夕筆下劊子手與雛妓因為相愛而被人用石頭擲死時的嗟怨與控訴,藉著這場精彩的音樂實驗繪影繪聲地呈現出來。

而這並非只是個別例子而已。從泳兒〈溝渠暢泳〉副歌「我們/暢聚/暢遊/暢泳」在跌墮裡不斷攀升的旋律、林家謙〈難道喜歡處女座〉以收束極快(pluck)的電音建構成好像處女座般含蓄地熱情的編曲、黃妍〈輕盈〉以越來越薄的人聲 reverb 營造出那種逐漸走出霧霾的感覺⋯⋯無論旋律、編曲抑或混音,亦總有空間去配合歌詞繪出一個更遼闊的音樂世界。

我甚至大膽斷言:廣東歌在曲詞編混之間互相呼應的可能性,其實比起素來不太需要特別雕琢歌詞的外國音樂,實際上還可以來得更加豐富。

詞大於曲不過只是代名詞

但縱然懷著多少對香港音樂的熱愛,亦不能夠不承認本地樂壇的而且確充斥著許多粗製濫造到一心靠著歌詞「食糊」的低劣作品。只不過,就算這些千「編」(編曲的編)一律的歌曲曾經因為市場因素變得如何氾濫,這亦並不代表廣東歌作為一種特別著重歌詞美學的文化,本質上就是一種相對次等、相對缺乏藝術價值的音樂形式。

我總是覺得:所謂「詞大於曲」的講法,不過只是指責「編曲求其」的代名詞而已。然而來到了這個就連 bedroom artists(林家謙的歌其實都是在「林家」的 home studio 錄音而已)都可以綻放異彩、樂壇真真正正百花齊放的新時代,細聽著 indie 以至主流樂壇近年許多充滿著心思的上乘之作,這些來自咸豐年代的古老批評還能夠站得住腳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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